關于香港DHL渠道發往印度尼西亞海關規則更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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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關于香港DHL渠道發往印度尼西亞海關規則更新通知
1、印度尼西亞當地嚴禁進口化妝品及食物,否則將被退回,產生的費用將由寄件人自行承擔。如商業用途的,需要當地藥物及食品局(National Agency of Drug & Food)提供的進口許可證清關。
如申報價值(FOB價)大于1500美金的,需要提供原產國的檢驗證書。
如貨物在到達當地30天內未能完成清關,將按當地海關法規轉自動處理,產生的一切費用將由寄件人承擔。
2、關稅起征點調整
當地將關稅起征點由之前的USD50調整為USD100. 即貨物的總申報價值超過USD100的,將會有關稅產生。
3、清關模式
貨物需要正式清關或非正式清關,取決了貨物的申報價值。
a、如貨物總申報價值在USD100-USD1500之間:
私人件:一般按申報價值7.5%收取關稅或者是根據不同商品的海關稅率收取,按單票非正式報關
商業件:一般按申報價值7.5%收取關稅或者是根據不同商品的海關稅率收取,按單票正式報關
b、如總申報價值大于USD1500
私人件:按非正式報關處理清關,具體以當地海關稅率條款為準
商業件:按正式報關處理清關,具體以當地海關稅率條款為準
另外,不管是正式清關還是非正式清關,都要提供收件人授權書及清關所需的相關文件處理清關。另外,收件人需對其與海關申報的價值承擔一切責任及后果。
4、清關延誤
因當地機場海關加強清關查驗力度以及相關清關文件的審核,貨物清關將會有所延誤。特別是清關文件上貨物品名務必詳細,否則將會扣關及清關延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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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航誠速遞
2017-5-02
